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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双培计划”学生在央属高校学习期间 就医暂行规定》

勤发〔20159

关于印发《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双培计划”学生在央属高校学习期间

就医暂行规定》的通知

“双培计划”学生:

现将《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双培计划”学生在央属高校学习期间就医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后勤管理处

2015717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双培计划”

学生在央属高校学习期间就医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校“双培计划”学生相关医疗工作,根据《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双培计划”实施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及《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校勤发〔20095号),现对“双培计划”学生(以下简称交流学生)在央属高校学习期间就医规定如下:

一、交流学生须遵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

二、我校增加学生所在交流学校校医院为交流学生的合同医院。交流学生就医除急诊外,必须先到所在交流学校的校医院就医。如需转诊,需由交流学校的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转诊医院为北医三院。报销时除按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外,需附交流学校的转诊证明。

三、学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期间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须按相关规定到我校公费医疗办公室报销。

四、报销时限: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于次年的 110日前 必须报销完毕,过期不予报销。

五、本规定由校医院负责解释。